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4:32
現在位置:
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18 日
第 18 條
檢察長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其指定主任檢察官或檢察官代行職務, 並陳報法務部。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