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2:2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0 月 09 日
第 23 條
書記廳置書記官長一人,承檢察總長之命,處理本署行政事務,並指揮監
督所屬書記官以下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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