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1:0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3 月 10 日
1
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處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十四條第二款
    之罰鍰案件,特設「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
    本委員會)。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