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資訊中心設置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89 年 02 月 15 日
1
一  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因應業務需要,提高行政效率,加強資訊
    之管理及運用,特設「法務部資訊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負責
    本部暨所屬各級檢察署、監獄、少年輔育院、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業
    務電腦化計畫之推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