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4.03 14:4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洗錢防制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2 條
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隱匿特定犯罪所得或掩飾其來源。
二、妨礙或危害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之調查、發現、保全、沒收或追徵
    。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四、使用自己之特定犯罪所得與他人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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