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2:5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24 日
第 12 條
主管機關於接獲檢驗報告後,應將檢驗結果通知受檢人。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