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8:0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5 月 04 日
第 13 條
意圖供栽種之用,而運輸或販賣罌粟種子或古柯種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栽種之用,而運輸或販賣大麻種子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