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8.31 07:4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4 年 08 月 01 日
第 55 條
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者,從一重處斷。但不得科以較輕罪名所定最輕本刑
以下之刑。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