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6 00:1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43 條
受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義上顯可宥恕者,得易以訓
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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