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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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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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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289 條
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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