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8:3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260 條
意圖供製造鴉片、嗎啡之用而栽種罌粟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九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製造鴉片、嗎啡之用而販賣或運輸罌粟種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