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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問題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60 條
1.
發文日期:087.04.00
要  旨:
電玩業者目前經營型態為:客人以現金向業者換取代幣,以代幣投入電玩
機台內,依機台內所設定之方法及賠率賭玩,如押中可由機台內掉出代幣
。業者不回收代幣,但放任由其他客人向賭勝之客人以現金賭買代幣,購
買之價格低於向業者購買之價格 (但如三十枚代幣,向業者購買需付三百
元,向其他客人購買只需二百元) ,如此不斷由其他客人向賭勝之客人購
買代幣,客人及業者是否犯賭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