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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18:57
現在位置:
中華民國刑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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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212 條
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 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司法解釋
2
判例
17
法律問題
9
行政函釋
6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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