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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5 15:00
現在位置:
中華民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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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176 條
故意或因過失,以火藥、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爆裂物,炸燬前三條之 物者,準用各該條放火、失火之規定。
司法解釋
0
判例
1
法律問題
3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3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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