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16 19:5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第 142 條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
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