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9:31
現在位置:
中華民國刑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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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31 日
第 131 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 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司法解釋
0
判例
11
法律問題
6
行政函釋
9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3
立法理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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