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未定
債務人無支付能力時,債權人縱於其債權未屆清償期前,亦有留置權。 債務人於動產交付後,成為無支付能力,或其無支付能力於交付後始為債 權人所知者,其動產之留置,縱有前條所定之牴觸情形,債權人仍得行使 留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