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9:3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第 42 條
行政機關為瞭解事實真相,得實施勘驗。
勘驗時應通知當事人到場。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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