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9:12
現在位置:
行政程序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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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第 18 條
行政機關因法規或事實之變更而喪失管轄權時,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 機關,並通知當事人。但經當事人及有管轄權機關之同意,亦得由原管轄 機關繼續處理該案件。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5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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