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9:1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第 158 條
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
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