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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
發文字號:
法矯署安字第 1090400484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4 日
要  旨:
檢送「收容人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實施計畫」格式範本,各矯正機關應依
受刑人與被告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法第 11 條規定訂定收容人吸菸管理
及戒菸獎勵實施計畫,並於 109.08.14  前陳報本署核定後實施
主    旨:檢送「收容人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實施計畫」格式範本 1  份,請查照。
說    明:一、按監獄行刑法第 156  條、羈押法第 117  條及受刑人與被告吸菸管
              理及戒菸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 17 條規定,前揭法規自本
              (109 )年 7  月 15 日施行。
          二、各矯正機關應依本辦法第 11 條規定訂定收容人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
              實施計畫,並於本(109 )年 8  月 14 日前陳報本署核定後實施。
正    本:本署所屬各機關
副    本:法務部資訊處(第一類)(含附件)、本署秘書室(刊登法規資料庫)(
          含附件)、本署安全督導組(含附件)
資料來源:
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