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79)法保字第 806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9 年 06 月 09 日
要  旨:
釋示遴聘主任更生輔導員適用法令疑義
主    旨:  貴會陳報所屬宜蘭分會遴聘主任更生輔導員,適用法令發生疑義乙案,
          核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  復  貴會七十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79) 彥更業字第○五八九號函。
          二  更生保護輔導區內鄉、鎮 (市) 、區之行政首長如因故拒不受聘為主
              任更生輔導員,依貴會捐助及組織章程第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分會
              得遴聘適當人士擔任之。
資料來源:
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 (第二冊) (81年5月版) 第 1796 頁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服務人員手冊 第 25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