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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70)法監決字第 484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0 年 04 月 13 日
要  旨:
提示有關受刑人書報檢查,應依「查禁圖書目錄」及有關規定辦理
主  旨:據報「戰爭與和平」一書可否准許受刑人閱讀一案,核復查照。
說  明:一、復貴監七十年四月四日北監慶教字第一三四○號函。
     二、查禁書刊應以「查禁圖書目錄」所列者為準。貴監受刑人王×所送入
         之「戰爭與和平」一書可否准許閱讀,可參閱上開「查禁圖書目錄」
         自行核辦。
     三、嗣後有關受刑人書報檢查,應依據「查禁圖書目錄」及有關規定切實
         辦理。
資料來源:
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第二冊)(81年5月版)第 1674 頁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教化函令彙編(91年4月版)第 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