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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發文字號: (70)法監決字第 4844 號
監獄行刑法 (民國 69 年 12 月 01 日) 非現行
第 42 條
監獄應備置有益圖書,並得發行出版物,選載時事及其他有益之文字,使受刑人閱讀。
閱讀自備之書籍,應經監獄長官之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