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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70)法監字第 1399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70 年 11 月 17 日
要  旨:
受刑人請求拍寄相片,准由監獄長官酌情處理
主  旨:在監受刑人請求拍寄相片,以慰家人,如純係向家人報導平安,在不違背
     監獄紀律之原則下准由監獄長官酌情處理。
資料來源:
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第二冊)(81年5月版)第 1679 頁
法部部矯正人員訓練所教化函令彙編(91年4月版)第 9 頁
矯正署函令彙編(104年8月初版)第 203-20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