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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69)法律字第 710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69 年 12 月 04 日
要  旨:
財團法人第一屆董監事之任期計算,應自法人設立登記完畢之時

                        
資料來源:
法務部行政解釋彙編 (第一冊) (81年5月版) 第 7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