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為防範假日或非上班時間(含夜間)因延遲通報而影響處理先機,嗣後各
監、院、所、校於該時段發生緊急之重大事故,應即成立危機處理小組,
妥為因應處理
主 旨:邇來各監、院、所、校遇有發生風紀事件、或戒護事件或其他重大事件,
均能以最迅速方式通報到部,惟為防範假日或非上班時間(含夜間)因延
遲通報而影響處理先機,嗣後各監、院、所、校於該時段發生緊急之重大
事故,應即成立危機處理小組,妥為因應處理,並立即以電話報知本司司
長或其他相關人員及傳真通報表,俾便有效掌控實況,請照辦。
說 明:八十九年六月十九日法八十九矯司字第○○六○九號及八十九年六月三十
日法八十九矯司字第○○六二七號函諒達。
正 本:各監、院、所、校
副 本:本司各科及視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