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邇來監所迭有查獲收容人持有管制藥品FM2之情事,為確實防範該管制
藥品流入監所,特提示應注意事如說明,請照辦。
說 明:一、加強對收容人之檢身及檢查工作。
二、管教人員對收容人之言行舉止應注意觀察,發現行為有異,有濫用藥
物之疑者,應即深入查究。
三、利用勤前教育或常年教育機會,傳授管理人員有關FM2藥物之形狀
及服用後心智變化之常識。
四、收容人因病外醫,請醫師儘量避免開具該項藥品。
五、各場舍單位對於收容人服用之藥品,應嚴格管制,設立專櫃專責保管
;並按時按量眼看收容人服用,嚴禁收容人私藏屯積。
六、加強寄送入藥品之管制及查察。對於收容人申購或寄送入之藥品,均
需附處方、診斷證明書,並應經醫務人員登記及檢查。
七、落實管理人員進入戒護區之突擊檢查;並加強作業廠商、材料及各項
貨品之檢查工作。
正 本: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各監獄、技能訓練所、少年輔育院。
副 本:本部監所司、各看守所、各專設少年觀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