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10:01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83)法檢字第 98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3 年 01 月 11 日
要  旨:
對於報載或傳聞之公務員貪瀆弊案,不論大小,均應主動查明
主    旨:請轉知貴屬各級檢察機關,對於報載或傳聞之公務員貪瀆弊案,不論大小
          ,均應主動查明,並酌情對外說明,請  查照辦理。
資料來源:
檢察行政令函彙編 (86年6月版) 第 18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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