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公告委託秀傳醫療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辦理保安處分執行法 治療及其有關業務,並自 112.12.01 起實施
主 旨:公告本部委託秀傳醫療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辦理保安處分執行法治 療及其有關業務,並自 112 年 12 月 1 日起實施。 依 據:一、保安處分執行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