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法檢字第 1110454438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0 日
要  旨:
法務部公告委託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設置保安處分處所及執行有關業務,並
自 111.12.20  實施
主    旨:公告本部委託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設置保安處分處所及執行有關業務,並自
          111 年 12 月 20 日實施。
依    據:一、保安處分執行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2  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  項。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8 卷 242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