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適用疑義說明」
主 旨: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適用疑義說明」,請查照並轉知
所屬。
說 明:一、為加強各機關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規定之認知,本部
廉政署前函請中央機關邀集各該機關暨所屬機關政風、採購及補助等
單位,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14 條研討會」,經蒐集研
討會提問後擬具旨揭說明。
二、旨揭說明電子檔置於本部廉政署網站/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函
釋項下。
正 本:總統府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
書長、監察院秘書長、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局、內政部、外交部、國
防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衛生福利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文化部、數位發展部、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海洋委員
會、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
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中央銀行、國立故宮博物院、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公
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不當黨
產處理委員會、法務部(政風小組)、審計部、各縣市政府(請轉知各鄉
鎮市公所及鄉鎮市民代表會)、各縣、市議會
副 本:法務部廉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