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有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於執行少年保護處分之相關教養費用,其權責歸
屬之執行機關認定決議
主 旨:有關對少年執行保護處分所需教養費用,應送由何機關執行一案,業經本
署「法規及業務諮詢委員會第 4 次會議」討論在案。
附 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法規及業務諮詢委員會第 4 次會議記錄
決議:少年事件處理法執行感化教育處分所需教養費用,應送由何機關執
行一案,肯定說及否定說兩說俱有人主張,未能達成共識,在少年
事件處理法修法前,不宜逕認得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如司法院民
事廳有不同意見,請與法務部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