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就九十一年度犯罪被害人補償檢察官行使求償 業務研討會臨時動議第二號提案『不能維持生活』認定標準一覽表」
主 旨:檢送「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就九十一年度犯罪被害人補償檢察官行使求償 業務研討會臨時動議第二號提案『不能維持生活』認定標準一覽表」乙份 ,請 查照並轉行。 說 明:復貴署本 (九十二) 年五月十二日檢文公字第○九二一○○○七五四號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