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旨:
請各檢察署檢察官及相關行政人員,切實落實遵行「檢察、警察暨調查機
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規定,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主 旨:請各檢察署檢察長儘速召集所屬檢察官及相關行政人員,切實研討如何落
實遵行「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規定,
及如有違反上開要點,有何行政或刑法上之責任,以督促同仁切實嚴守偵
查不公開原則。請查照。
說 明:立法委員日前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其修正草案增訂第三
項,規定「檢察官、辯護人及其他於偵查中執行職務之人,對其因偵查中
所知悉之事項,不得洩漏。」刻由立法院審議中,各檢察機關有必要及早
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