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監獄應於每月函報受刑人假釋案件所附之監務委員會議紀錄內容
主 旨:嗣後各監獄應於每月函報受刑人假釋案件所附之監務委員會紀錄中,載明 當月提報監務委員會審議之受刑人人數、票決通過人數及其比率,請查照 辦理。
1.本筆資料,依據法務部民國 109 年 7 月 20 日法矯字第 109030117 30 號函,自 109 年 7 月 15 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