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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85)法檢決字第 1035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5 年 05 月 02 日
要  旨:
各級檢、調人員於偵辦案件時,應依規定審慎處理新聞;對新聞媒體說明
承辦案件時,應嚴守分寸,如有逾越或不當,應酌予議處
主    旨:各級檢、調人員於偵辦案件時,應依規定審慎處理新聞;對新聞媒體說明
          承辦案件時,應嚴守分寸,如有逾越或不當,應酌予議處,請查照。
資料來源:
檢察行政令函彙編 (86年6月版) 第 125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