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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82)法監字第 1649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2 年 08 月 07 日
要  旨:
函請行政院衛生署自八十三會計年度起,協助各監院所辦理新收收容人愛
滋病篩檢業務
主    旨:本部所屬監、院、所自八十三會計年度起辦理新收收容人愛滋病篩檢業務
          ,請惠予協助辦理。請查照。
正    本:行政院衛生署
副    本:臺灣省政府衛生署、省婦幼衛生研究所
資料來源:
法務部矯正人員訓練所衛生法規暨函令彙編(90年12月版)第 22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