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示受刑人與其妻可否在監獄內辦理公證離婚
主 旨:貴監請釋受刑人與其妻可否在監獄內辦理公證離婚一案,復請查照。 說 明:一、復貴監七十年四月廿九日南監豪教字第二○九三號函。 二、台灣高雄監獄寄禁貴監受刑人賴○○之家屬,請求在監內辦理公證離 婚手續一案,如地方法院同意派公證人來監為該受刑人辦理公證離婚 ,正式函請貴監協助時,可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