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法務部
發文字號:
(83)法檢字第 2202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3 年 10 月 12 日
要  旨:
為貫徹微罪不舉之刑事政策,並啟被告自新之機,請切實督促所屬檢察官
對於此類案件積極加強辦理,成績優良者,酌予獎勵
主    旨:近年來檢察官依職權不起訴處分之案件,比例逐年下降,為貫徹微罪不舉
          之刑事政策,並啟被告自新之機,請切實督促所屬檢察官對於此類案件積
          極加強辦理。其辦理成績優良者,宜酌情報請獎勵。請查照辦理。
資料來源:
檢察行政令函彙編 (86年6月版) 第 138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