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4:3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備勤室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6 月 02 日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6 月 06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備勤室內應保持整潔,除就寢時間外,床鋪應保持整潔,棉被一律放
    置於內務櫃中。
二、備勤室內禁止吸煙、喝酒、賭博及使用電磁爐炊煮食物。
三、備勤室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裸露身體及大聲喧嘩。
四、個人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以免遺失。
五、離開備勤室時應隨手關閉電燈、電扇及冷氣。
六、愛惜公物,不得污損破壞,違者應負賠償責任。
七、出入備勤室請動作放輕,保持安靜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