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早晨 0630-0700 時之盥洗時間用水 30 分鐘。
二 下午盥洗 1500-1530 時為前段舍房用水。 1530-1600 時為後段舍房用水。
三 夜間 1950-2010 時用水 20 分鐘。
四 舍房內每人置水桶三個並為蓄水存放備用。
五 除上述時後用水外,其餘時段不得用水,若遇特殊狀況另予規定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