捌、預約注意事項:
1.本項預約接見不適用於星期例假日及春節接見。
2.辦理預約接見時應以真實身分登錄,經查有偽報造假身分者,取消
本項資格。
3.辦理預約後尚未完成接見者,不受理再次預約。
4.預約接見,請於接見當日預約時間前二十分鐘持足資證明身分之文
件,辦理報到登記手續。
5.預約接見,如因故未能依預約日期來辦理接見,應於預約日之前一
上班日,撥打專線電話 (08) 7785248 取消預約。
6.未依預約日期前來辦理接見半年內達三次者,自最近一次預約接見
日起六個月內暫停受理預約;預約接見如錯過預約時段,改以現場
登記接見。
7.另網路預約,本監將以電子郵件 (Email) 回覆或電話通知受理情
形並作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