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平時養成電器用畢隨手關閉之習慣,以節約能源。
二 日間光線充足時不開燈或減量開燈 (例如戒護區各場舍) 。
三 冷氣機在氣溫未達攝氏 28 ℃不得開機,氣溫設定在攝氏 26 ~28℃ 間。
四 裝設二台冷氣以上之辦公室,如人數少時不開冷氣或減半使用。
五 冷氣使用中應關緊門窗,平時應注意保養擦拭,空氣濾網常保清潔。
六 戒護科備勤室四台冷氣接班別或時段交替使用以減少浪費。
七 定期清潔照明燈具,更換老舊燈管,提高燈具功效。
八 一、二哨間外圍牆日光燈日間應即關閉,每日需檢視。
九 照明開關旁,張貼「隨手關燈」貼紙,以養成隨手關燈習慣。
十 炊場、餐飲部主管下班前確實檢查水電鍋爐、瓦斯,以免發生危險事 故。
十一 電器設備應定期或不定期維護保養,減少無謂損失。
十二 請本監同仁,共同落實節約用電之各項措施。
十三 本要點經監務委員會審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