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為增進收容人讀書風氣暨提昇各工場圖書有效管理,特設本要 點。
二 書籍來源:由本監購置之書籍、書展回饋之書籍、社會善心人士及社 團之贈書、收容人出監後所餘留之書籍、及屏東縣文化局流動圖書館 。
三 應成立書櫃之單位:本監各工場 (一至十一工場) 、五教區 (統一設 置於技訓大樓) 、戒治所 (三個上課期別) 。
四 書櫃擺設地點:由各單位選擇最適合之地點設置。
五 書籍管理:各單位應將書籍按號分類編列,依號順序陳列於書櫃上, 並造目錄數本 (由各單位依實際須要而定) ,以方便收容人登記借閱 。
六 借閱時間:1 於工場無作業或空閒時得借閱。 2 下午收封時得借閱書籍,帶至舍房閱讀。
七 借閱方式:各單位應選任編制內一名雜役負責登記借書者姓名、編號 、書籍名稱及書籍編號。借閱者須用便條紙寫上自己之編號、姓名及 借閱書籍之名稱及編號,以方便書籍登記者登錄。
八 借閱期眼:借閱圖書每次以二本為限;一次以三日為限,必要得延長 一次。
九 本辦法經奉 典獄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