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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8 月 18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31 日
法規體系: 矯正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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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通則

本細則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以下簡稱本條例) 第七十六條之一訂定之。
對受刑人之調查及各項成績考核記分,應分別由調查員及本細則所定人員
親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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