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08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部內各單位 > 檢察司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第 十 章 附則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應擬定分層負責明細表,報請所屬高等檢察署轉
請法務部核備。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八月八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
月二十五日施行。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