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六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11001492 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2100093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5、1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0991002530 號令修正發
布第 15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十八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10510810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九月三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30551162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10、12、15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八月十四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405512620 號令修
正發布第 12 條條文
7.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605504670 號令修正
發布第 3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