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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譯法規最新訊息中文內容

法規名稱(Title) 中華民國刑法
公發布日(Date) 113.06.24
法規內文(Content)

第五章之一  藐視國會罪

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

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