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監修正之「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志工延聘及考核要點」第一點規定(含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並自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主管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
發文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
發文日期: |
109.12.04 |
發文字號: |
北監秘字第10921000770號 函 |
異動性質: |
修正 |
主 旨: |
檢送本監修正之「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志工延聘及考核要點」第一點規定(含總說明及對照表)1份,並自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
法規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志工延聘及考核要點 |
說 明: |
一、旨揭要點一併建置於本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部內版及部外版。
二、旨揭要點因未涉及外國人、機構或團體,故無英譯之必要。 |
法規內文: |
一、 本要點依據「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延聘教誨志工要點」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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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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